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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高考数学理科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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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考试性质

普遍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高等学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按已确定的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高考应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要求

《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说明(理科)(内含一盒录音带)》数学科部分的考试内容是依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0年颁布的《全日制中学数学教学大纲(修订本)》和有关中学数学教学的调整意见制定的.

数学科考试的宗旨是:测试中学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方法,考查逻辑思维能力、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以及运用所学数学知识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以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0年颁布的《全日制中学数学教育大纲(修订本)》高中阶段的教学内容为主,分为代数、立体几何、平面解析几何三个分科.根据《全日制中学数学教学大纲(修订本)》的规定,高中阶段的必学内容与选学内容的“反三角函数和简单三角方程”、“参数方程和极坐标”合在一起,是理工农医类的数学试题的命题范围.

关于考试内容的知识要求和能力要求作如下说明:

1.知识要求

对知识的要求由低到高分为三个层次,依次是了解、理解和掌握、灵活和综合运用,且高一级的层次要求包含低一级的层次要求.

(1)了解: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初步的、感性的认识,知道有关内容,并能在有关的问题中直接应用.

(2)理解和掌握:要求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能够解释、举例或变形、推断,并能利用知识解决有关问题.

(3)灵活和综合运用:要求系统地掌握知识的内在联系,能运用所列知识分析和解决较为复杂的或综合性的问题.

2.能力要求

(1)逻辑思维能力:会对问题或资料进行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与概括;会用演绎、归纳和类比进行推断;能准确、清晰、有条理地进行表述. (2)运算能力:会根据概念、公式、法则,进行数、式、方程的正确运算和变形;能分析条件,寻求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能根据要求对数据进行估计,并能进行近似计算.

(3)空间想象能力:能根据条件画出正确的图形,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地分析出图形中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与变形.